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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律師討論到公會年費的問題。
會務要運作、活動要舉辦,人員、場地都需要錢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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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律師討論到公會年費的問題。
會務要運作、活動要舉辦,人員、場地都需要錢,所以會費的繳交是必須的。
不過,我不贊成齊頭式平等,而認為應有不同之定價方式。
例如執業的類別(事務所或企業內)、參與公會活動的次數、創業或受僱,甚至是律師費收入等因素,都可納入考量。
簡單的概念,使用者付費、能力強者多繳。
請支持理事參選人9號,簡榮宗律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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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榮宗,攏總為大家!」 大家好,我是簡榮宗律師。 瑞芳礦工子弟、汐止在地青年。 繁榮地方經濟、改善法制環境,是我參與公共事務的初衷。 未來也會跟大家繼續一起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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